“从 49 岁到 75 岁,我把半生都耗在了维权路上。多希望县委县政府和法院能真正坐下来,把我的事当成大事来管,让我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公平正义。” 近日,75 岁...
安徽芜湖三山管委会假项目强征900亩耕地长期荒废,村民10余年维权遭多部门掩盖违法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中央三令五申 “严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求各级政府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粮食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然而在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一桩持续近十年的土地乱象,却将国家法令、村民权益狠狠踩在脚下 ——800 亩农林用地被非法侵占、长期闲置,村民合法承包经营权被粗暴剥夺,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涉嫌滥用职权、包庇违法行为,这起恶性事件,堪称对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公然挑衅,对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冷漠背弃,更暴露出部分地方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
一、良田变 “荒地”:800 亩农林用地的十年 “沉睡” 之痛
“好好的地,十年前还种着庄稼、栽着树,现在全荒了,草比人高,连像样的路都没有!” 提及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团洲村外护圩的 800 亩土地,村民陈昆保的声音里满是无奈与愤怒。这位有着 30 年土地承包权的老村民,至今记得 2015 年土地被 “拿走” 时的场景 —— 没有合法审批文件,没有合理补偿方案,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为国土资源局三山分局)、保定街道与团洲村委会 “联合出手”,就把包括他 3.97 亩承包地在内的大片农林用地圈占,此后近十年,除了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取水项目占去一小块,其余土地便一直 “沉睡”,成了无人问津的荒地。
翻开陈昆保保存的政府答复文件,更显讽刺:2018 年 5 月,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三山分局明确回复 “原告承包土地范围未征收为国有,仍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同年 8 月,芜湖市城乡规划局亦确认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既然是集体所有的农林用地,为何不让村民耕种?既然未被依法征收,为何长期闲置荒废?2021 年 7 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已通过皖自然资复决 (2021) 22 号决定书,责令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继续履行职责”,可直到 2024 年,这 800 亩土地依旧荒草丛生,生态功能遭破坏,农业生产停摆,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了 “一纸空文”。
更令人寒心的是补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可从 2015 年至今,陈昆保等村民从未拿到过合理补偿,仅有的 “临时用地补贴” 杯水车薪,甚至连 2016 年棚改项目结束后,被 “收回” 的土地也未交还村民。“我们靠地吃饭,地荒了,补偿没了,这十年的损失谁来赔?” 陈昆保的质问,道出了数十户村民的共同困境。
二、权力越界:未批先占、暴力强拆背后的 “任性” 操作
这起土地乱象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的权力 “越界”。2015 年 2 月,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未获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同意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取水项目占用团洲村农耕地;同年 3 月,又联合保定街道、团洲村委会强行征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全然无视《土地管理法》关于 “农用地转用审批”“征收补偿” 的刚性规定。2016 年,该项目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时便肆意施工,2017 年下半年更是违法投入生产 —— 这一系列操作,哪里是 “依法行政”?分明是权力的 “肆意妄为”!
更甚者,当地还以 “棚改项目” 之名行违法占地之实。2015 年,三山区政府以 “保证棚改项目顺利推进” 为由,委托团洲村委会收回江坝组 45.7 亩承包地、127.44 亩超包耕地,可棚改项目早已结束多年,土地却迟迟不还,反而长期闲置。更违反程序的是,村委会收回土地时未召开村民大会、未履行村民自治表决程序,直接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的规定。陈昆保提交的《行政查处申请书》中清晰载明:“案涉土地承包期至 2025 年,1999 年退耕还林后规划为农林用地,如今却被圈占闲置,我们连耕种的权利都没有!”
更令人发指的是 2013 年的强拆事件。陈昆保在六桥片区合法建设的 1500 平方米养殖鸡场,被保定街道办事处委托的第三方强行拆除,导致其养殖设施损毁、20 万元保证金被扣,经营多年的养鸡场一夜倒闭。尽管 2014 年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已判决 “三山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但后续赔偿却按 “补偿标准” 草草了事,18 万余元的赔偿远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而相关责任人至今未被追责。
三、监管失灵:层层督办为何 “石沉大海”?
从省级部门责令履职到村民反复信访,从行政复议到司法诉讼,这十年间,陈昆保等村民从未停止维权,可各级监管的 “失灵”,让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2021 年 9 月,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电环保违法占地 0.468 亩立案查处(芜自然资执法三山立〔2021〕2 号),12 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芜自然资执法三山〔2021〕40 号),声称 “已责令退还土地”,可实际情况是,800 亩土地的闲置问题未提一字,村民的核心诉求被完全忽略。
2024 年 7 月,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民声回复中依旧 “避重就轻”,只提 “中电环保违法占地已处理”,对 800 亩农林用地荒废问题则以 “地块为滩涂和林地、权属为村集体” 为由推诿;同年 11 月,该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更以 “已司法裁定、不予重复答复” 为由,拒绝回应村民诉求 —— 这哪里是 “解决问题”?分明是 “回避问题”!
更让人不解的是上级监督的 “缺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的责令履职决定、芜湖市政府的信访督办要求,到了基层却成了 “一纸空文”;陈昆保数十次提起行政诉讼,却屡屡因 “已领补偿款”“无利害关系” 被法院驳回,全然无视 “土地未依法征收”“村民未获合理补偿” 的核心事实。2022 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 “陈昆保已领补偿款” 为由,驳回其确认协议无效、要求返还土地的诉求,可这份 “补偿款”,不过是当年强拆后被迫领取的少量补贴,与合法补偿相去甚远!
四、追问:谁该为这十年乱象担责?
800 亩农地荒了十年,村民维权跑了十年,相关部门推诿了十年 —— 这背后,是耕地保护红线的 “失守”,是群众利益的 “被弃”,更是法治尊严的 “受损”。我们不禁要追问:
—— 是谁让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在芜湖 “落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禁止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土地应无偿收回并交还集体耕种,可这 800 亩土地闲置近十年,为何无人监管、无人问责?
—— 是谁让上级部门的督办指令 “失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的履职责令、信访部门的督办要求,为何到了芜湖就 “石沉大海”?是基层部门 “阳奉阴违”,还是存在更隐蔽的利益勾结?
—— 是谁让村民的维权之路 “布满荆棘”?从强拆到闲置,从信访到诉讼,陈昆保等村民始终在合法维权,为何却屡屡碰壁?司法程序本应是维权的 “最后防线”,为何却成了部分人 “规避责任” 的工具?
——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金玉峰,被举报 “中饱私囊、滥用职权、充当违法占地保护伞”,相关部门是否进行了彻查?2015 年其任三山区副区长时主导的违法征地,如今是否该被追责?
耕地保护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党中央反复强调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可在芜湖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部分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漠视、对群众的冷漠、对责任的逃避!
五、结语:还地于民,追责于责,刻不容缓!
800 亩荒废的农地,是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公然挑战;十年未决的维权,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严峻考验。我们呼吁安徽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芜湖 800 亩农地闲置事件:一要查清违法征地、闲置土地的全部事实,对未批先占、滥用职权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二要依法归还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组织复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并足额补偿十年间的经济损失;三要整顿当地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的作风问题,对推诿扯皮、枉法裁判者严肃处理,重建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同时,我们也呼吁党建部门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推动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让 “严守耕地红线” 不再是口号,让 “维护群众利益” 不再是空话。唯有如此,才能告慰陈昆保等村民十年的维权艰辛,才能守护好我国的耕地根基,才能让党中央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基层群众!
耕地不可荒,民心不可负,法治不可违!芜湖这起土地乱象,必须有一个公正、彻底的解决,给村民一个交代,给国家耕地保护制度一个交代,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