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高工的26年信访长跑:时光不负坚守,曙光终照前路

时间:2025-10-03 来源: 分类:各地动态 浏览:

“从 49 岁到 75 岁,我把半生都耗在了维权路上。多希望县委县政府和法院能真正坐下来,把我的事当成大事来管,让我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公平正义。” 近日,75 岁的高级工程师、建造师刘桐林向记者讲述自己 26 年的信访经历时,眼眶泛红。这位曾承包工程、心怀创业愿景的老人,因工程款拖欠、资产被侵占、遭打击报复等一系列问题,如今债台高筑、家破人亡,仍在苦苦等待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 此前他期盼的丰县县委县政府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联席会议尚未召开,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 “依法解决问题” 的期待。

工程验收合格却陷工程款困局,两级法院判决难破执行壁垒

时间拉回 1995 年 3 月,刘桐林凭借自身技术实力,承包了丰县大沙河果园冷库安装及保温工程。工程按约定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本应顺利拿到工程款的他,却遭遇了大沙河果园的 “拖延战术”—— 对方以反复压低核算金额为由,迟迟不支付工程款,更拖欠了多名民工的工资。

为讨回辛苦钱,刘桐林在 1998 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委托专业机构审计。最终,审计结果确认工程款金额为 83 万余元。随后,丰县人民法院作出(1998)丰民初字第 219 号民事判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亦作出(1999)徐民终字第 263 号民事判决,均明确判令丰县大沙河果园向刘桐林支付 83 万元工程款。

“本以为有了法院判决,事情就能解决,没想到这只是维权的开始。” 刘桐林说,生效判决下达后,工程款的执行环节却陷入停滞。直到 2000 年,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才对丰县大沙河果园名下、同属被执行人财产的一宗整体冷库加工厂院落及资产实施整体查封,并发布拍卖公告,同时向当地房管局、土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 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对该案作出批示督办,案件执行权才转至沛县人民法院。

2003 年,沛县人民法院对查封资产进行评估后启动拍卖,刘桐林的妻子张锦平在第二次拍卖中,以 109 万元的价格整体竞买成功,沛县人民法院出具(2003)沛委执字第 11 号法律文书,对这一结果予以确认。刘桐林本以为 “拿到法律文书,就能拿到资产”,却没料到一场更严重的权益侵害即将来临。

撕封条强占、盗卖设备,“三光政策” 让竞买资产成 “空壳”

“法院明明已经查封拍卖,郑琦、陈勉却敢撕毁封条抢占地盘,还把厂里的设备拆得一干二净!” 提及当年的场景,刘桐林仍难掩愤怒。他表示,在法院已明确冷库加工厂整体拍卖、张锦平依法竞买成功(有法院查封资产清单可佐证)的情况下,郑琦、陈勉二人在丰县大沙河镇政府个别领导的支持下,竟无视法律威严,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强行占据整个冷库加工厂。

更恶劣的是,郑琦、陈勉不仅将强占的场地对外出租牟利,还对厂内设备设施实施 “三光政策”—— 拆卸、藏匿、盗卖。2005 年 1 月 20 日,当沛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准备按程序向刘桐林、张锦平交付竞买资产时,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震惊:原有的三条罐头生产线已不见踪影,9 个供电配电柜、40 个工作台、5 组杀菌锅、3 组台封罐机、6 台制冷氨泵、10 台水泵、85 个手轮、20 多个配电箱全部失踪,速冻线、分级包装线被拆成空壳,水管、气管及化验室设备等也被悉数拆走,部分设备甚至被直接盗卖变现。

“他们还在厂区里乱搭乱建,搞起了‘厂中厂’,把原本规整的冷库布局全毁了。” 刘桐林说,面对这一情况,沛县人民法院虽于次日向郑琦所属的华元公司下达《停建令》,明确 “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单位)不得在该土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已施工部分立即停止,否则后果自负”,但郑琦等人完全无视法院文书,依旧我行我素,《停建令》最终沦为 “一纸空文”。

刘桐林不解:“最高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9 条明明要求‘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必须及时钱物两清’,可我们连完整的厂区都没收到;撕毁法院封条、侵占他人合法资产、盗卖设备,这些都是明摆的违法行为,却没人被追究责任,法律的尊严何在?”

违规生产致 13 人死伤仍获轻判,索贿不成遭报复致重伤残疾

令刘桐林更无法接受的是,郑琦在强占冷库加工厂期间,未经合法审批便违规组织生产,最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2005 年 4 月,郑琦经营的厂区因操作违规引发爆炸,造成 13 人死伤的严重后果。即便如此,身为丰县政协委员的郑琦仅被判处缓刑,未受到与其行为匹配的严厉惩处,其同伙陈勉也未被依法追责。“一场致 13 人死伤的事故,最后就这么‘轻拿轻放’,这让我们怎么相信法律的公正?” 刘桐林的质疑中满是失望。

而更让他绝望的是,本想配合政府修复厂区、恢复生产的努力,却因镇领导索贿不成而遭遇报复。刘桐林回忆,时任丰县大沙河镇党委书记的渠慎秋曾主动找到他,以 “化解矛盾、带动地方就业” 为由,劝说他借款投资修复被破坏的厂区。为响应政府号召、缓解当地下岗职工就业压力,刘桐林咬牙多方筹措 1300 余万元,不仅完成了厂区的修复与验收,还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先后招收 600 余名下岗职工,当时发改委更对该厂作出评估:投产后年产量可达万吨,年利税约 2000 万元,有望成为当地的重点企业。

可就在厂区具备生产条件、即将投产之际,渠慎秋却向刘桐林提出了无理要求 —— 索要干股及 10 万元好处费。因前期投资已耗尽资金,刘桐林暂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没想到竟直接触发了渠慎秋的报复:渠慎秋公开支持郑琦、陈勉继续在厂区内违法搭建,彻底破坏生产布局;更指使他人对刘桐林一方实施 “三段一堵”—— 断水、断电、断路,甚至封堵排水及消防通道,强行将刘桐林等人挤出厂区。

“他当时当着其他人的面摔杯子骂我,说‘你妈的安排下岗职工不需要,缴再多税也不稀罕,就叫你这厂变废厂、设备变废铁,你就算上访到联合国也没用,最后还得回来找我’。” 刘桐林复述这段经历时,声音仍因愤怒而微微颤抖,“我是想为地方做实事,可没成想,实事没做成,反倒成了被报复的对象。”

维权过程中,刘桐林夫妇多次遭遇暴力侵害。2006 年 6 月 29 日,沛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刚离开被侵占的厂区,郑琦便指使李松带领 30 余人围堵刘桐林、张锦平,将二人打成脑震荡;此后,刘桐林邮寄的信访材料多次被截留,上访途中数十次遭到暴力截访并被打伤,更有 3 次遭遇不明人员的恐怖袭击,被打至昏迷,每次都需 120 急救才能脱离生命危险。经公安部门鉴定,刘桐林的伤情已构成一二级伤害,110 也对事件定性为 “刘桐林被寻衅滋事”,但相关施暴者始终未被依法严惩,刘桐林则因多次重伤落下终身残疾,行动愈发不便。

为顾全大局接受低价评估却未获补偿,26 年信访致家破人亡、债台高筑

2008 年 6 月,为化解矛盾,丰县县委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县法院院长曾多次与刘桐林沟通,劝其 “以大局为重”,退出争议厂区另谋发展。为配合政府工作、尽快解决问题,刘桐林最终同意了这一方案,双方约定:由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厂区及刘桐林的新增投资进行评估,政府按评估价支付回收款,彻底了结此事。

可在后续的评估过程中,刘桐林的资产却遭到多次不合理压价:新购置的设备按 95% 折价,新修建的土建工程按 60% 折价,甚至连他此前以每个 7 元多价格购买的 1.8 万个新储存木箱,仅被评估为每个 0.7 元。最终,刘桐林累计 1300 余万元的投资,仅被评估为 810 万元。即便如此,这一 “缩水” 后的 810 万元厂区回收款,至今仍未兑现,当时的承诺成了 “空头支票”。

26 年间,刘桐林从未放弃过维权与自救。他加入华商协会,辗转台湾、香港及深圳、嘉兴、青岛、北京、上海等地,先后联系 20 余家企业洽谈合作,多家企业均明确表示 “只要政府和法院能清退侵占者、明确产权,就愿意注资合作”。为推动案件进展,他往返徐州市、沛县法院 1980 余次,赴南京、北京上访 860 余次,提交的申诉材料近万封,即便上级部门多次批转督办,案件仍陷入 “程序空转”,问题始终得不到实质性解决。

长期的信访与维权,让刘桐林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先后聘请十几名律师的费用、上访的交通食宿费、招商的前期投入等,累计花费超 400 万元,最终导致债台高筑;妻子不堪重负与他离婚,家庭破裂;老父亲因长期担忧、气愤过度,不幸去世;母亲也因打击过大瘫痪在床,需要专人照料;如今 75 岁的他,不仅身有残疾,更是倾家荡产,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生不如死” 成了他对自己现状的描述。

五大致诉求盼依法解决,期待相关部门正视问题还公道

“我今年已经 75 岁了,不知道还能等多久,但我还是想等一个公道。” 尽管经历了 26 年的挫折与苦难,刘桐林对 “依法解决问题” 仍抱有期待。他表示,自己的诉求始终清晰且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问题,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要求政府兑现 2008 年约定的 810 万元厂区回收款,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合理利息,弥补多年来的资金损失;

依法判令郑琦返还其强占厂区期间,通过出租场地获取的不当得利 108 万元,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由相关部门牵头签署正式会议纪要,明确案件执行法院的责任人和债务单位的付款责任人,避免 “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依法追究郑琦、陈勉侵占合法资产、盗卖设备、破坏生产的刑事责任,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为其因替全县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效、为讨要民工工资而上访,却遭打击报复所涉的冤假错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还他一个 “迟到的正义”。

“26 年了,我从一个能干事、想干事的工程师,变成了一个只能靠信访维权的老人。我不求别的,只希望县委县政府、法院能真正把我的问题当回事,依法依规解决,让我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公平正义,能给去世的父亲、瘫痪的母亲一个交代。” 刘桐林的话语朴实却沉重。

截至发稿前,刘桐林仍在等待相关部门的回应。对于这起跨度 26 年的信访案件,能否迎来实质性进展?刘桐林的五项诉求能否得到依法解决?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动态,为读者带来最新报道。

刘桐林经历

1971 年 - 1973 年:在通天营(青年连、炊事班)任农业工人。

1974 年 - 1976 年:先后在新河医院、哈尔滨黑龙江省公安厅劳改局协助工作。

1977 年 - 1978 年:在新河医院从事电工工作。

1978 年 - 1980 年:在黑龙江三马架水电站带工资学习(实习期两年),掌握多专业技能,因工作表现获医院考评 2% 上调工资资格,薪资调整为 54 元 2 角 9 分。

1981 年 - 1983 年:在新河医院工作,常参与高压架空线路、电力及通讯线路架设维修、防洪工程建设与抢险任务。

1983 年:调至丰县饮食服务公司(全民工人),与爱人张锦平团聚。

1984 年 - 1990 年:参与援疆建设,先后在哈市阿图什军分区营房、阿克苏财贸学校教学楼、阿克苏军分区国防团及高山边防哨所承建施工,获好评;期间向丰县饮食服务公司交离店经营承包费,向丰县建筑安装施工公司工程处交管理费,培养多批技术工人,两次施工受伤致残。

1990 年 - 2000 年:回丰县饮食服务公司,在向阳南路 1 号成立 “丰县医疗电器修配所”,填补多县特殊服务行业空白,后拓展家电维修业务,与十余个名牌厂家签订特约定点安装维修服务站协议,获 315 消费者协会和技术监督局认定为家电维修鉴定单位,常年参与免费公益维修,培养多批下岗职工及社会青年掌握家电维修技能;同时协助丰县建工局施工公司(后为中阳建设集团)做工程投标预算、解决技术难题,多次参与徐州体校、彭城大学等集体学习及全国建筑业考试拿证,助力企业资质升级与年审。

1993 年:被丰县施工公司聘为施工代表,参与丰县大沙河果园千吨冷库改装,联合徐州市制冷学会整改后,冷库降温效果显著,获好评,被公司推荐为高级工程师。

1995 年:受丰县施工公司委派,任大沙河果园冷库建设工地施工代表,该项目为解决果农果蔬储存问题,公司低价中标后需垫资,刘桐林凭个人信誉协助赊欠建材,工程竣工获评优良,但大沙河镇政府违约拖欠结算款。

2000 年 - 2010 年:关注西气东输工程,曾赴青海对接项目未果;持续推进大沙河冷库工程款执行事宜,历经丰县法院、九里区法院、沛县法院多轮执行,2001 年、2002 年两次达成还款协议均遭违约,期间冷库被郑琦等人侵占、设备被盗拆,多次向省高法、最高法及相关部门反映,获领导批示但执行进展有限;2008 年同意政府对冷库评估回收,评估价 810 余万元(超低评估),但承诺未兑现。

2010 年 - 2023 年:因营业执照办理、顺河铸造厂合同纠纷等问题,遭多次打击报复,2011 年、2017 年两次被罗织罪名判刑(分别判 1 年 6 个月、3 年 6 个月),2014 年上访途中被殴打致残;2021 年 5 月入狱,2023 年 1 月 8 日刑满释放,期间狱内表现良好获减刑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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